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鼓励辅导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调动辅导员扎根基层积极主动工作,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3届毕业班“良师益友辅导员”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连续带班满一届的2023届毕业班(不含专升本班)专职辅导员。
二、申报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认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安排的工作任务,带班效果良好。
(二)任职期间,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违背教师职业道德,且产生不良影响者;
2.因个人过失造成学生群体冲突事件等重大事故者;
3.发生突发事件,未按规定履行职责者;
4.在学生评优评先、入党推优、奖助学金评选等工作中有违规行为者;
5.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下者。
三、申报程序
各二级学院依据文件要求组织专职辅导员申报,经学生工作部(处)、人事处审核,报校务委员会批准后,于毕业典礼予以表彰奖励。
四、注意事项
各二级学院申报“良师益友辅导员”的老师需附个人事迹材料一份,重点突出对所在岗位工作的坚持和初心,不少于2000字;按要求填写《2023届毕业班“良师益友辅导员”申报表》,经学院审核后,于6月15日(周四)17:00前将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两校区学生工作部(处)辅导员工作科;电子版个人事迹发送至邮箱sxtbuswd@163.com。
联系人:王彬;联系电话:0351—2770403。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