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关于开展课程教学大纲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日期:2023-10-19    阅读:429次  
 

各二级学院:

课程教学大纲是教师开展教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评价课程教学质量的基本依据。为进一步提高课程建设质量,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课程教学大纲质量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

2023年10月20日—11月26日

二、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包括课程评价和课程调研两部分。课程评价是对课程教学大纲的编修过程、结构及格式、课程定位及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学业考核与评价、教学实施等方面进行评价;课程调研是对课程建设中所涉及的教学管理、教师团队、教材选用、试题试卷、课程资源、教学成效、课程特色等内容开展调查研究。

三、工作程序

(一)学院自评(2023年10月20日—11月5日)。各二级学院根据《山西工商学院课程教学大纲质量评价标准》(附件1)对本学院专业核心课程进行全面自评、总结和完善。

(二)学校抽评(2023年11月6日—11月26日)。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成立“评价专家组”,对各二级学院上报的《山西工商学院课程教学大纲质量评价课程名单》(附件2)进行抽检,通过查阅教学大纲及相关材料、随机听课、组织座谈会等方式开展评价工作,具体实施见《山西工商学院课程教学大纲评价流程及说明》(附件3)。

四、工作要求

(一)课程教学大纲是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培养目标要求的教学指导文件,也是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家检查的基础性资料,各二级学院及有关课程组要高度重视、认真配合开展课程教学大纲质量评价工作。

(二)参评课程要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对评价体系中每个评价要素都要提出“支撑依据”,即主要事实、资料、统计表等,并做好归档工作。

(三)各二级学院需将课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设计、课程考核试卷及所涉及班级的成绩表(含评分标准)、教材封面及目录、课程获奖情况汇总表、获奖复印件、网络在线资源(视具体情况提供网址)以及其他可支撑课程建设的材料电子版打包并命名为“学院+课程名+资料份数”,于11月6日前发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邮箱sxtbutqmac@163.com。

联 系 人:王芳

联系电话:0351—2531165

附件:1.山西工商学院课程教学大纲质量评价标准

    2.山西工商学院课程教学大纲质量评价课程名单

    3.山西工商学院课程教学大纲评价流程及说明



山西工商学院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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