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关于做好全国2022-2023学年
信息来源: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日期:2023-7-11    阅读:451次  
 

关于做好全国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3〕10号)要求,教育部将于2023年8月开展2022-2023学年度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学位授予信息补充和论文原文报送

1.报送范围

2022-2023学年度(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授予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材料如下:

(1)《论文原文信息汇总表》(附件1)

(2)毕业论文(设计)原文、过程性材料及查重报告

2.关于论文信息汇总表的调整

论文信息汇总表中原AB列“论文原文及其他材料文件名称”拆分为三列:即AB列“论文原文或说明文件名称”、AC列“其他材料文件名称”、AD列“查重报告文件名称”。

(1)AB列“论文原文或说明文件名称”:该列为必填项,文件类型为PDF。可填写的内容包括:毕业论文(设计)原文文件名称或毕业设计说明文件名称;涉密论文相关定密证明材料文件名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中不要求做毕业论文(设计)的规定或培养方案、成绩单等证明材料文件名称。

(2)AC列“其他材料文件名称”:该列为选填项,若为非文本类毕业设计,则该列为必填项。填写内容为毕业论文过程性材料或毕业设计及支撑材料压缩包文件名称,文件类型为ZIP,压缩包文件大小不超过2GB。

(3)AD列“查重报告文件名称”:该列为必填项,查重报告为简洁报告单,文件类型为PDF。

(二)专家库报送与更新

1.报送范围

各学院应推荐本学院符合条件的全部专家。所报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属本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2.报送要求

请学院填写《专家库信息汇总表》(附件2),上报本年度新增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抽检专家);更新与完善在库专家信息;对出现师德师风的专家进行退库删除管理。

二、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于近期(8月25日前)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论文原文信息汇总表(附件1)中本科毕业论文题目、论文关键词、论文研究方向(研究方向不能与专业名称相同)、指导教师和撰写语种等信息收集工作;

(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过程性材料及查重报告等电子材料整理工作;

(三)专家库信息收集工作。

三、其他

(一)过程性材料应至少包括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指导记录表、答辩记录表、成绩评定表等。

(二)为确保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过程性材料中需负责人签名或学院盖章的地方,均须有完整的手写(电子)签名或公章。

(三)本通知为预通知,届时将根据省厅正式通知调整后续工作安排,具体要求以正式通知为准。

(四)为便于开展工作,请各学院负责该项工作的老师于7月14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通过企业微信尽快加入学校论文抽检工作群。


联系人:郭敏;联系电话:13513628404;地址:龙城校区厚德楼313室


附件:1.论文原文信息汇总表(模板)

    2.专家库信息汇总表(模板)

    3.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学位授予信息补充、论文原文及专家库上报要求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教务处

2023年7月11日

 
  关于开展课程教学大纲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听课制度的通知
  关于编制山西工商学院2022—2023
  关于开展教学督导遴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学生观察员选聘工作的
  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
  ​​关于做好全
  关于开展2022年度学生满意度调查工作
 
 

山西省太原市坞城南路99号  (山西大学南3000米) 全国咨询电话:0351-7965790 7965795 7965829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号  (晋)ICP备050055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