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关于开展“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2年监测数据填报
信息来源: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日期:2022-7-1    阅读:772次  
 

关于开展“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2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和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要求,我校于7月4日至7月31日进行2022年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数据采集时间范围

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指标统计时间分为自然年、学年和时点。本次数据采集统计时间定义为:自然年是指自然年度(2021年度),即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学年指教育年度(2021-2022学年度),即从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时点是指指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2022年6月30日。

二、工作进程

2022年我校在数据平台中共需录入75张表格,其中8张表为基础数据表,基础数据表中的数据作为数据字典被其它表格数据关联调用,需要优先录入系统。其它表格在基础数据表完成后再进行系统录入。各项表格录入的时间进程安排如下:

填报顺序

完成时间

数据指标项

填报部门

基础数据表_1级

7月4日

表1-2学校相关党政单位(时点)

学校办公室

7月4日

表1-3学校教学科研单位(时点)

学校办公室

基础数据表_2级

7月5日

表1-4-1专业基本情况(时点)

教务处

基础数据表_3级

7月6日

表1-5-1教职工基本信息(时点)

人事处

7月6日

表1-5-2教职工其他信息(时点)

人事处

7月6日

表1-5-3外聘和兼职教师基本信息(时点)

人事处

7月6日

表1-6本科生基本情况(时点)

教务处

7月6日

表1-7-1本科实验场所(时点)

教务处

其他表格

7月11日

除基础数据表外的其它表

任务分解表各对应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数据采集坚持“谁主管、谁填报,谁填报、谁负责,谁漏报、谁负责”的原则。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是教育部监测、评估我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和本科教育建设情况的重要依据,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采集和网上填报工作,明确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明确工作责任和工作要求,专人填报、专人负责。根据填报任务(附件1),按时按要求填报数据,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对于多部门协作填报的数据,由填报部门负责汇总后统一填报,协助部门须积极协助责任单位做好数据填报工作。

(二)各单位要认真研究指标和数据内涵,确保数据客观真实、准确无误。采集、上报的数据原则上不得更改。

(三)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将作为学校教学质量常态监测、专业评估、专业认证和撰写年度教学质量报告的重要依据。

(四)各单位要认真研读数据填报指南(附件3),所有数据信息均由填报部门负责汇总、填报,并通过“山西工商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障监测平台”(http://10.2.5.41/login.jsp)按照分配的用户名、密码进行填报,协作部门须配合填报部门提供相应数据材料。

(五)数据填报工作联系人:郭敏,联系电话:2531165


附件:1.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任务分解表

      2.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情况说明及确认书

      3.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

      4.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用表


山西工商学院

2022年7月1日

 
  关于开展课程教学大纲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听课制度的通知
  关于编制山西工商学院2022—2023
  关于开展教学督导遴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学生观察员选聘工作的
  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
  ​​关于做好全
  关于开展2022年度学生满意度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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