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院质〔2017〕2号
关于开展院(部)教学工作评估的通知
各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拟定于2017年5月2日—19日对院(部)教学工作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评估分为动员组织、院(部)自评、学校评估、评估反馈四个阶段。
一、评估范围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至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院(部)教学工作。
二、动员组织
学校召开山西工商学院院(部)教学工作评估布置会和评估专家组预备会,启动评估工作。
三、院(部)自评
各院(部)依据《关于印发<山西工商学院院(部)教学工作评估办法(修订)>的通知》(工商院质[2017]1号)进行自评,并形成自评报告。请于5月10日(星期三)前将自评报告、学院自评电子版发送jxpg2218017@163.com,纸质版交至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四、学校评估
学校专家组进行分组检查后召开专家组会议形成评估意见。专家组评估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于5月20日(星期六)前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五、评估反馈
学校召开评估反馈会,通报评估结果,总结经验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今后加强教学工作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附件:1.XX学院(部)教学工作评估自评报告
2.山西工商学院院(部)教学工作评估评价表
3.山西工商学院院(部)教学工作评估专家个人评估报告
4.山西工商学院院(部)教学工作评估专家组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