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思政司和山西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现决定在我校开展“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遴选活动,请各二级学院根据活动要求,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并将相关材料于3月22日前报送学生处2108室。
联系电话:2218234
附件:组织开展“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
学生处 校团委
2017.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