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山西工商学院“辅线育人”工程实施方案》(工商院﹝2016﹞113号)的文件精神,更全面、细致、深入地做好我校学生工作,学生处拟在全校范围内选拔部分优秀学生担任工作助理。现将有关选拔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有较强的原则性和责任心,志愿为学生工作服务,具备良好的人际关系和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2.学习刻苦认真,态度端正。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能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操作基本技能,具备一定的业务专长。
4.仪态端正、举止大方,诚恳热情,勤奋向学。
5.合理调整自己的工作和学习关系,每周能保证15小时以上的工作时间。
6.专业学习刻苦认真,学习成绩优良,学习成绩位于班级前50%,没有高挂课程。
二、选拔对象
全校2014级、2015级本科生
三、选拔程序
1.本次选拔采用学生自愿报名、二级学院推荐、学生处组织选拔相结合形式进行。
2.龙城校区有意向的同学可在2月25日前到学生处辅导员工作科(志学楼学生事务中心2108办公室)领取报名表。北格校区有意向的同学可在2月25日前电话报名(0351-2218277)。
3.学生处将根据学生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另行通知面试选拔时间。
四、岗位设置
龙城校区学生处综合科、学生教育管理科、辅导员工作科、“志凤”辅导员工作室、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心理咨询室)、课外学生科技活动管理科、北格校区学生处各2人;资助管理中心、军事教研室各1人。共计16人。
五、工作任务
学生工作助理在学生处领导下开展工作,参与学生事务中心的辅助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检查和开展工作,完成相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录用说明
1.学生工作助理一经录用即可上岗,试用期15天,期满合格者颁发聘书,正式成为学生处学生工作助理,工作期间纳入辅导员助理专题培训班学习。
2.学生处将根据学生工作助理每月实际工作表现给予综合素质测评、3C测评加分5-10分/月。
3.经录用的学生工作助理上岗后勤奋工作、成绩突出的,学生处纳入五四“优秀辅导员助理”表彰。
请各学院本着发现、培养、锻炼学生骨干为目的,将德才兼备、综合素质较高的学生推荐到学生处担任学生工作助理,在此对各学院对学生处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学生处
2017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