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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工商学院学生处
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校级优良学风班、优秀个人的通知
 
文章作者:[学生处]   发布时间:[2019-3-23]   阅读:[1650次]   
 

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校级优良学风班、优秀个人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在新的形势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培养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等方面全面协调发展,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学风建设,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各项工作更好地开展。依据《山西工商学院学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18-2019学年校级“优良学风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学生”的评选及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6级本科、2017级本专科、2018级本科在校生,各自然班级。(2019届毕业生、班级不列为评选对象)

    二、评选内容

校级优良学风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

三、评选名额

(一)校级三好学生评选比例不得超过学院参评人数的2%,院级三好学生评选比例不得超过学院参评人数的5%。

(二)每个自然班推荐一名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按各学院参评人数的6%比例推荐。

(三)优良学风班按各学院参评班级总数的10%比例推荐。

(四)院级各项评选名额由各二级学院依据《山西工商学院学生优良学风班及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第三章第十五条确定。

四、评选条件

(一)“优良学风班”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的德行

全班学生思想进步,积极向上,遵纪守法,学年内班级无学生参加非法组织或参加网贷、校园贷、网上赌博等非法活动;班级学年内无损害学校、班级荣誉及利益现象发生;班级管理严格、规范,学年内班级无学生违纪违法行为,无学生受到纪律处分;学年内班级未发生安全、教学责任事故。

    2.勤奋刻苦的学风

班级有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友爱互助、文明有礼、学习氛围浓厚的良好班风;学年内班级学习总体成绩在本学院相同专业中名列前茅,学年内无学生考试作弊现象;班级重视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及学习指导,组织考研、考证、考级等工作扎实有效。

    3.昂扬向上的精神

    班级学生有较强的向心力和凝聚力;班级重视文化建设,积极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并在校、院组织的各项比赛中获得较好的成绩。

4.团结奋进的班团委

班级制度完善,班委健全且责任明晰,分工明确;干部以身作则,能积极带领全班同学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班级3C综合素质测评、奖学金、学生证、学生档案等事务工作无差错。

   5.友爱互助的氛围

班级学生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共同进步;师生之间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和谐共处。

6.学年图书馆生均月借阅量2册以上。

(二)“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思想上进品德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讲究公德、爱护公物、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文明礼貌。积极参加社会服务、公益劳动、社会实践等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学年内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学年内事假不超过5天。

2.勤奋刻苦学习好。学习态度端正、虚心好学、勤奋努力、刻苦钻研,上一年度较好地完成了学习任务,班级排名前15%。(参加学校组织的省级以上(含省级)学科专业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荣誉者,同等条件下学院优先推荐)

3.坚持锻炼身体好。积极参加“阳光体育活动”,按时上体育课,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身心健康,2018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且体育课成绩合格。(在校运会上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荣誉者,同等条件下学院优先推荐,大三学生体育课成绩参照本人大二体育课成绩)

4.学年图书馆平均月借阅量2册以上。

5.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班级排名前5%。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符合“三好学生”思想上进品德好标准,担任班干部一个学期以上。(同等条件下担任校级以上学生干部表现突出者优先推荐)

2.学习认真、刻苦,学年内成绩合格,班级排名前30%,不得有两门课以上(不含两门)成绩不及格。

3.学年图书馆平均月借阅量2册以上。

4.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班级排名前10%。

(四)“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符合“三好学生”思想好标准。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上一年度不及格课程不超过2门(含2门)。

2.积极参加各级各类课外科技竞赛活动,在学科专业技能竞赛方面有突出表现,获得校级以上奖励者优先评选。

3.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在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创新创业大赛方面有突出表现者优先评选。

4.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在艺术体育文化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获得校级以上奖励者优先评选。

5.学年平均图书馆借阅量2册以上。

6.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班级排名前20%。

五、评选程序

依据《山西工商学院学生优良学风班及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第四章有关条款执行。

六、评选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坚持标准,全面衡量,严格把关,保证质量。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要公开评选名额、条件、程序、结果,推荐名单公示不少于5天,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二)各二级学院在评选工作中,要对辅导员等相关人员进行纪律、廉政专题教育,杜绝违纪、违规操作和弄虚作假等行为。                             

    (三)校级“优良学风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学生”均在院级基础上产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原则上不重复评选。

(四)“优良学风班”在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上赞成票不过半数者不得推荐;“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在班级民主评议中赞成票不过半数者不得推荐;学生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六个月内,留校察看处分一年内,不得参加优秀个人评选;有打架、赌博、喝酒、吸烟、损害学校声誉、考试作弊行为者不得评选。

(五)4月份为全校“争先创优”活动月。各二级学院要结合学年学生评优评先工作,广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通过评选先进树立典型、宣传典型、学习典型,推进班风、学风、校风建设。

(六)学校审核中如有不符合相应评选条件者将取消资格,相关二级学院相应名额自然减少,不再调整补报。

七、材料报送要求

(一)推荐的校级“优良学风班”要填写“山西工商学院优良学风班审批表”;各二级学院推荐的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要填写“山西工商学院优秀个人审批表”以及先进个人事迹材料(1500字)。

    (二)各二级学院上报材料为:评选工作报告、优秀个人、先进班集体审批表。

(三)各二级学院请于4月16日前,将推荐的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和“优良学风班”名单(电子版excel文本)、审批表(纸质一式二份)和评选工作报告一份(电子版word文本)一并报学生工作部(处)。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

 附件:  1.山西工商学院优良学风班审批表

        2.山西工商学院优秀个人审批表

      3.山西工商学院校级优良学风班、优秀个人评选名额分配表

    

                                           山西工商学院

                                           2019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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