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学院院长、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本教研室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2.做好本教研室的教研室活动计划,活动记录完整。
3.根据学院下达的教学计划,制订本教研室的教学、实训、科研、师资培训及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建设等工作的具体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各项工作全面实施。
4.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负责和组织教研室教师选编教材、拟订教学大纲、执行教学计划、安排教学进度、分配教师进行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等各项工作任务,并在使用教材及教学计划和大纲的过程中,不断总结提高,逐步完善。
5.定期检查教学、科研、训练、学术活动情况,并要认真执行教学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教学质量。经常听课,对教师进行考核。
6.积极组织教研室的教师确立各自的科研方向。根据教学的实际需要,结合教研室的人、物力,帮助青年教师在搞好教学的同时,积极开展科研工作。经常组织教研室的教师进行学术活动。
7.了解教师的学术水平、教学效果。定期组织对教师的业务考核和鉴定,并为职称评定、晋级提出初步意见。
8组织本教研室各门课程的考试工作,审定考题,组织评卷和成绩登计工作。
9定期召开教研室教师教学专题会议,做好会议报告,经常向部门领导请示和汇报工作,完成部门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