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有5种形式。
A、普通高等教育;B、高等职业教育;C、高等教育自学考试;D、高等教育职业资格考试;E、与境外教育机构合作办学。
A、B类教育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要求实行填报志愿按照志愿、分数录取,并进行网上电子注册,学生毕业后由所在学校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专、本科);C类教育由民办教育机构采取社会助学的形式进行,毕业后由所在学校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和所报专业的主考院校联合盖章颁发毕业证书;D类教育由学生所在的省级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根据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规定或根据其授权,组织学生进行培训、学习,合格后向学生颁发职业资格证书;E类教育由有关部门批准的民办高校与境外教育机构合作办学,境内学生可以获得境外教育机构的职业资格证书;或通过与境外教育机构实行学分互相承认的合作形式,学生在境外教育机构学习期满,由境外教育机构颁发相应的毕业或学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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