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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山西工商学院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文章作者:山西工商学院产教融合专题网   发布时间:2013-9-23   阅读:5395次    
 

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宣传片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鼓励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工作部署,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积极组织我校学生(含毕业生)参加本届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大赛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学校高度重视本次大赛,要求把大学生的课外科技活动融入到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当中,切实提高我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建立大学生课外科技竞赛活动选拔体系,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

二、大赛主题

筑梦工商创造未来,成就自我五年之约

、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山西工商学院

(二)承办单位:学生工作部(处)、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三)协办单位:商学院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参赛项目内容须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对于已注册运营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条件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大赛进程

(一)宣传报名阶段(2018年4月1日-4月15日)。全面启动校内宣传,动员全校教师学生广泛参与,积极申报。

(二)作品创作阶段(2018年4月16日-5月25日)。各参赛团队进行作品创作,各学院有针对性地组织竞赛培训。

(三)校内选拔赛(2018年5月26日-5月30日)。成立专家委员会进行校内预审,选出优秀参赛团队报送大赛组委会。

(四)参赛项目指导(2018年61-630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邀请校内外专家对参赛项目进行指导。

(五)组织校内推荐作品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省级、国家级比赛(2018年7月-10月)。

、参赛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以班级为单位,在校班级至少推荐2个创新创业项目,毕业班级至少推荐1个创新创业项目。各创新创业项目建议跨学院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成员为5人并确定1名负责人。创新创业项目归属于项目负责人所在班级。

(二)创意组提交材料:山西工商学院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校级选拔赛报名表(附件1)和山西工商学院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申报书(附件2)纸质版2份及电子版,一分钟展示视频(报名阶段暂不提交)。

(三)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提交材料:山西工商学院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校级选拔赛报名表(附件1)和山西工商学院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申报书(附件2)纸质版2份及电子版;注册企业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照片;已毕业学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项目获奖证书或专利扫描件;一分钟展示视频(报名阶段暂不提交)。

八、工作要求

(一)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要利用多种形式做好大赛的宣传工作,召开主题班会,适时召开动员大会为营造浓厚氛围。举全校之力,集全校之智,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动大赛开展。

(二)创新工作,精心组织,各学院要积极探索做好竞赛工作的途径和办法,要鼓励毕业生把毕业设计和大赛结合起来,要为部分优秀学生、重点项目配备高水平指导教师,尤其是各学院学业导师应积极参与其中指导学生,形成师生“人人参与、重在参与”的良好局面。。

(三)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各学院要密切关注作品申报及进展情况。对现有项目做好进一步的完善和改进,对计划开发和具有初步设想的项目,组织优秀学生进行攻关。

(四)未尽事宜根据上级精神和文件及时安排。

九、报名方式

龙城校区:志学楼一层21082号教学楼

  人:张海龙 

联系方式:2218234  

邮   箱:117641706@qq.com

北格校区:励能楼二层

  人:崔晓波 

联系方式:2770293  

邮   箱:549753507@qq.com

附件:

1.山西工商学院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校级选拔赛报名表

2.山西工商学院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申报书

3.历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

4.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分细则全国总决赛评审规则

 

                           山西工商学院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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