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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五届山西工商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文章作者:山西工商学院商科实验教学中心   发布时间:2019-4-29   阅读:870次    
 

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建行杯”第五届山西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要求和《第五届山西工商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工商院〔2019〕5 号文件精神,现举办第五届山西工商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具体参赛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本届大赛以“敢为人先放飞青春梦,勇立潮头建功新时代”为主题,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华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山西工商学院

  (二)承办单位:就业创业中心 教务处 校团委

  (三)协办单位:金融学院 商学院 科技处 宣传处 传媒实践中心

三、参赛对象

  山西工商学院全体学生(包括在校生和毕业生)

四、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五、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 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3.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 3 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

  六、参赛条件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 2019 年 5 月 31 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6 年 3 月1 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 1 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 3 年以上(2016 年 3 月1 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6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 2 轮次以上(含 2 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四)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 5 年(2014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 年 3 月 1 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 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 10%。

  七、大赛进程

  1.宣传发动阶段(2019 年 5 月 7 日-5 月 15 日)。举办启动仪式,全面开展校内宣传,动员全校教师学生广泛参与,积极报名。

  2.报名阶段(2019 年 5 月 11 日-5 月 30 日)。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团队报名校赛,并集中组织自己学生团队完成网上报名,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进行报名。

  3.初赛阶段(2019 年 6 月 1 日-6 月 5 日)。各二级学院安排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和选拔。选出报名数 20%的团队推荐进入复赛。期间,各学院有针对性地对复赛团队组织赛前培训。

  4.复赛阶段(2019 年 6 月 6 日-6 月 20 日)。就业创业中心举办校内复赛,对参赛项目进行现场路演,并打分排名。排名前 30%的项目进入校内总决赛。

  5.校内总决赛(2019 年 6 月 21-6 月 30)。6 月份下旬举办校内总决赛,通过现场路演和答辩角逐出金、银、铜奖及优秀奖。并选出优秀团队及项目报送大赛组委会。

  八、参赛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以班级为单位,要求在校班级至少推荐 2 个创新创业项目,毕业班级至少推荐 1 个创新创业项目。各创新创业项目建议跨学院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成员为 5 人并确定 1 名负责人。创新创业项目归属于项目负责人所在班级。

  (三)创意组提交材料:山西工商学院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校级选拔赛报名表(附件 1)和山西工商学院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申报书(附件 2)纸质版 2 份及电子版,一分钟展示视频(报名阶段暂不提交)。

  (四)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提交材料:山西工商学院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校级选拔赛报名表(附件 1)和山西工商学院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申报书(附件 2)纸质版 2 份及电子版;注册企业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照片;已毕业学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项目获奖证书或专利扫描件;一分钟展示视频(报名阶段暂不提交)。

  (五)校赛初赛工作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各学院须按照大赛方案时间安排,积极组织本院学生团队参加初赛。

  (六)请于 2019 年 5 月 30 日下午 17:00 前将本学院第五届山西工商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项目汇总表(附件 3)纸质版 2 分及电子版报送至就业创业中心。

  (七)请于 2019 年 6 月 5 日下午 17:00 前将本院初赛相关材料(包括初赛方案、通知、成绩汇总表、校园网学院动态通讯稿等)和推荐进入校赛复赛项目名单、学生项目报名资料报送就业创业中心。

  九、工作要求

  (一)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要利用多种形式做好大赛的宣传工作,召开主题班会,适时召开动员大会为营造浓厚氛围。举全校之力,集全校之智,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动大赛开展。

  (二)创新工作,精心组织,各学院要积极探索做好竞赛工作的途径和办法,要鼓励毕业生把毕业设计和大赛结合起来,要为部分优秀学生、重点项目配备高水平指导教师,尤其是各学院学业导师应积极参与其中指导学生,形成师生“人人参与、重在参与”的良好局面。。

  (三)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各学院要密切关注作品申报及进展情况。对现有项目做好进一步的完善和改进,对计划开发和具有初步设想的项目,组织优秀学生进行攻关。

  (四)未尽事宜根据上级精神和文件及时安排。

  十、其他

  资料报送:

  龙城校区:众创空间(体育馆北侧)二层创新创业办公室

  联系人:王彤彤

  联系方式:2531296 18334725805

  邮 箱:1129973911@qq.com

  北格校区:励能楼 408

  联系人:张巍

  联系方式:253105718634343430

  邮 箱:32911499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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