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工商学院依申请党务公开制度
文章作者:党委   发布时间:2011-11-1   阅读:4630次  
 
 

山西工商学院依申请党务公开制度

 

第一条  为发扬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保障党员权利,规范依申请公开党务信息活动,增强党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对于党务公开目录范围以外的党务信息,可采用填写申请表格或电子邮件(学院内网OA信箱)的形式向党总支(支部)或党委提出申请。

第三条  受理申请后,应立即予以登记,并按照下列情况给予答复:

(一)属于可以公开范围的,应当向申请人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二)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

(三)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四)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五)属于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并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第四条  对于党员提出的申请,自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回复。如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回复的,可以将回复期限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

 

 

         山西工商学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10月20日

 
 
关于向全国优秀共产党员郑德荣等7名同志
关于转发骆惠宁同志《在全省推进“三基”
关于开展2017年度党总支(支部)书记
关于郝文明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关于增补李天怀等三同志为党委委员的通知
关于李天怀同志任山西工商学院党委副书记
关于在各党支部开展以弘扬“红船精神”为
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
 
《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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