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西工商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职责
文章作者:党委   发布时间:2011-5-25   阅读:6457次  
 
      1、 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做出维护和贯彻执行党纪的决定,检查我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保证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协助党委搞好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监督检查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3、 根据党章规定对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党风党纪进行监督和检查。
  4、 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
  5、 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法规的案件,按照批准权限决定或取消这些案件对党员的处分。对党员的违纪案件查处工作,按分级办案的原则给予指导。
  6、 接待党内外群众的来信来访,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对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
      7、 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有重点地进行调查研究,向党委提出建议。
  8、 加强纪检工作队伍的建设,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指导各党支部纪检委员做好纪检工作。
  9、 会同党委工作部、宣传部,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对党员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和遵守纪律的教育、民主法制等教育。配合人事部门搞好党员干部的考核工作。
      10、依法开展对招生、年终评优、贫困生评选等重大工作项目的监督。
      11、负责做好纪检文件的阅批、传阅、催办、归档及案件的整理、归档工作。
      12、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规定。
      13、督促检查党支部委员会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民主生活会制度。
      14、完成党委和上级纪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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