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评估整改月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委、中心:
为了加强评估整改工作的过程管理,确保评估整改任务按时完成,经学校评估整改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要求评估整改责任部门(实施方案中的牵头部门)报送评估整改月度工作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1. 评估整改月度工作计划由评估整改实施方案中的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工作任务涉及协作部门的,由牵头部门负责沟通协调。
2. 围绕《山西工商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整改实施方案》(工商院﹝2018﹞89号)制定评估整改月度计划,对实施方案中规定的整改任务,要进一步细化整改举措、任务分解到人、严格完成时限。
3. 3月份的评估整改工作计划于3月4日下班前报送到整改工作办公室(厚德楼313办公室),电子版传至邮箱564213231@qq.com
附件:
1.评估整改月度工作计划模板
2.《山西工商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整改实施方案》
整改工作办公室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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