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是学院所有资产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学院资产管理办法的制定、固定资产采购、管理及合理的配置,并负责办公用品、维修材料、日杂用品的采购、全院师生教材接收、发放及管理工作,负责学院资产管理员的业务指导工作。
资产处从2004年成立以来,形成了一支稳定的高素质团队,制定了资产管理制度并在执行中不断完善。补齐了建校以来所有帐卡,方便快捷地服务于教学科研,防止财产流失减少了损坏,为资源的充分利用和办学效益的提高起到了应有的作用。随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不断深入,为我院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资产处全体同仁将以“团结、奉献、求实、创新”的优良作风,一如既往地为学院的发展壮大贡献力量。
资产处工作职责:
一、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参照上级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学院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二、负责学院固定资产的帐、卡管理。
三、负责学院固定资产的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四、负责办理固定资产的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报批手续。
五、负责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组织设备采购、验收入库和基建竣工验收等日常管理工作。
六、负责办公用品、维修材料、日杂用品的采购、发放工作。
七、负责监督、检查教材库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对学院拟开办的经营项目论证,履行资产投入的申报手续,并对投入的资产实施投资者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十、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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