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委、中心:
资产清查工作是我校资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资产处全面掌握各使用部门对在用资产进行正确使用及日常维护等情况的重要手段。因此,为全面提升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水平,真正发挥二级管理体系的良性监管作用。现将本次清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清查目的
通过清查,掌握全校固定资产的在用、闲置、待处置、待维护等情况,明确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的职责和权责,强化每个使用人的的主体责任意识,推崇“物物有人管、人人都管物”的资产管理思想,为提升学校固定资产质量管理体系提供有力基础保障。
二、清查时间与形式
资产管理员自2017年11月1日(本周三)开始,将逐个对使用部门进行资产清查。
三、清查要求
1、清查时,资产管理员应严格按照《固定资产部门明细账》进行实物盘点,认真核对资产的名称、规格及在用情况,并做好记录;
2、清查后,部门资产管理员、资产处人员双方在《固定资产盘点单》上签字确认,各留存一份。
3、清查完毕,应及时解决盘点中发现的盘盈盘亏、账务不符、闲置损坏等问题,并办理相关手续。
希望各部门领导及资产管理员思想高度重视,全体教职工共同参与和配合,确保本次清查工作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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