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山西工商学院岗位职级聘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公开网   发布时间:2015-12-9   阅读:1999次    
 

工商院〔2015〕30号

关于下发《山西工商学院岗位职级聘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委、中心:

《山西工商学院岗位职级聘任工作实施方案》经校委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山西工商学院岗位职级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2015年6月11日


附件:

山西工商学院岗位职级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的

为适应学校内涵发展需要,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提升岗位履职能力,充分调动各岗位人员工作积极性,实现学校人事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与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山西工商学院章程》等有关规定,参考《山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晋人字[2008]111号)、《山西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晋人社厅发[2009]10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指导思想及原则

实施岗位职级聘任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岗位分类管理基础上,建立分序列职级评聘体系,强化绩效意识,优化人员结构,提高用人效益,推行科学合理的分配激励办法,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完善人力资源管理运行机制,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力度,保障学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岗位职级聘任坚持“个人申报,严格考核,绩效为先,择优聘任”的基本原则。

三、聘任范围及类型 

1.聘任范围


在岗已转正的全体教职工,返聘人员不按此办法执行。

2.聘任类型

按照教师、辅导员、教辅、职员四大序列分别制定各序列岗位职级实施方案与细则,并组织实施聘任工作。

四、聘任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岗位职级聘任工作领导组(简称“领导组”),主要职责:(1)全面负责学校岗位职级聘任工作;(2)审定《山西工商学院岗位职级聘任工作实施方案》及各岗位职级聘任管理办法;(3)审定各岗位职级聘任名单;(4)研究岗位职级聘任工作的其他问题。

2.领导组下设岗位职级聘任工作办公室(简称“校聘办”),办公室设在人事处。主要职责:(1)在领导组的领导下,按照岗位职级聘任工作的整体部署,协调落实各岗位职级聘任工作;(2)负责制定各岗位职级聘任工作方案与实施细则;(3)负责组织岗位职级聘任的具体实施和相关政策的解释工作。

3.领导组下设教师、辅导员、教辅、职员四大岗位职级聘任委员会(以下简称“职聘委”),主要职责:(1)具体负责本岗位职级聘任工作的组织实施;(2)指导审核各部门岗位职级聘任工作组申报的职级材料;(3)组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人员进行相关的职级晋升考核工作(包括:笔试、专业能力测试和评审答辩),并将考核结果汇总呈报校聘办。

4.领导组下设岗位职级聘任投诉与申诉受理委员会(设在督察室办公室),主要职责:(1)负责监督岗位职级聘任工作,听取


教职工的意见;(2)负责接受教职工在岗位职级聘任工作中的投诉与申诉,并进行调查核实。

5.各部门成立岗位职级聘任工作组(简称“工作组”),教学单位由本部门党政领导干部、教师、辅导员代表组成,人数为5-9人(人数不足的院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不少于5人);其他行政教辅部门不少于3人。工作小组名单需报校聘办(人事处)备案。工作组主要职责:(1)配合领导组、校聘办和各职聘委做好本部门各岗位人员职级聘任的相关工作;(2)负责本部门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查与推荐,对任职以来的成果材料进行汇总、审核、评议与报送工作。

五、职级聘任程序

岗位职级聘任本着“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采用个人申报,集中考核、审议认定、结果公示的形式进行。岗位职级聘任的基本程序是:

1.下发职级聘任通知。校聘办下发各岗位职级聘任管理办法及岗位职级申报与聘任工作的通知。

2.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在岗人员根据岗位职级聘任管理办法,结合个人任职情况,进行个人申报,如实填写《山西工商学院岗位职级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件及支撑材料,交所属部门岗位职级聘任工作组进行初审。

3.资格审查。各部门岗位职级聘任工作组,根据聘任条件,对申请人员的申请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并将通过初审的相关材料报送“校聘办”。校聘办组织教务处、学


生处、科研处分别就申请人员的实际工作量、教学获奖成果、科研成果及年度考核结果等情况进行复审。所有复审工作以部门为单位进行,对审核通过人员信息进行汇总后分别报送各岗位职级聘任委员会。

4.组织考核。各岗位职级聘任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人员组织相关的职级晋升考核工作(包括:笔试、专业能力测试和评审答辩)。考核结束,各岗位职级聘任委员会汇总考核结果报校聘办。由校聘办统一提交领导组审核。

5.审议认定。校领导组对各职聘委上报的考核结果,按照聘任条件进行审定,核准并做出拟聘决定。

6.结果公示。校聘办负责对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校园内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7.职级聘任。聘任结果经学校领导组批准后,校聘办代表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职级聘任合同,办理相关岗位职级认定手续。

六、聘任实施

学校岗位职级的聘任工作,根据校聘办下发的聘任条件,采用“分类聘任、分步实施”的办法进行。

1.分类聘任。学校按照教师、辅导员、教辅、职员四大岗位实行分类聘任。

2.分步实施。岗位职级聘任工作按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具体分三批实施职级聘任。第一批完成教师、辅导员岗位职级的聘任工作;第二批完成教辅岗位(实验、实训中心与图书馆)职级


的聘任;第三批完成职员岗位职级的聘任工作。

七、投诉、申诉与回避

1.申报者对岗位职级聘任工作及其聘任结果有异议的,有权提出投诉或申诉,投诉或申诉应在公示期内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2.任何投诉或申诉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岗位职级聘任投诉与申诉受理工作组有责任为投诉人保密,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对投诉或申诉人进行打击报复。投诉或申诉人必须以事实为依据,经查实属于有意诬告者,将严肃处理。

3.职级聘任投诉与申诉受理委员会在接到投诉与申述后,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并依据事实,公开、合理地对申述或投诉事项进行协调处理。对重大争议事项须报领导组最终决定。

4.职级聘任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各级聘任组织成员与申报人员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的,以及涉及成员本人的有关聘任工作的,在评议、票决等聘任工作环节时,应当予以回避。

八、聘期合同

1.学校与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岗位职级聘任合同,明确受聘人员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岗位纪律、聘任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以及聘任合同期限等方面的内容。

2.聘期内岗位发生变动的,需对聘任合同的相关内容作出相应变更,并按新聘岗位调整岗位工资,原聘期不变。

3.聘任合同期满前,学校根据聘任合同考核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及时做出续聘、岗位调整或解聘的决定。


九、工作要求

    1.岗位职级聘任是关系到全校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部门要提高认识,认真组织,严格程序,统筹兼顾,积极推进。

2.各部门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公开、公平、公正地组织开展申报、审核、推荐等工作。积极做好教职工思想工作,引导教职工积极参与岗位职级聘任工作,对聘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掌握,认真研究,真实反映,妥善解决,确保岗位职级聘任工作有序进行、顺利完成。

3.各部门在岗位职级聘任工作期间,要遵守工作纪律,不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严格按照学校的规定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于协助申报者不如实填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在职级聘任过程中,申请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申请资格,且两年内不得申请高一级岗位。对于情节严重的,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1)伪造学历、学位、奖励证书;

(2)谎报研究成果、工作业绩,弄虚作假;

(3)剽窃他人科研成果;

(4)诬陷、中伤其他申请人员或聘任工作人员;

十、附则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岗位职级聘任办公室负责


解释。

附件:

1.《山西工商学院教师岗位职级聘任管理办法》

2.《山西工商学院辅导员岗位职级聘任管理办法》

3.《山西工商学院教辅岗位职级聘任管理办法》

4.《山西工商学院部门及岗位设置方案》(暂缓下发)

5.《山西工商学院职员岗位职级聘任管理办法》(暂缓下发)                                    

山西工商学院

201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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