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工商学院学生科技创新奖励办法
信息来源:信息公开网   发布时间:2015-12-2   阅读:1632次    
 

山西工商学院学生科技创新奖励办法

(2015年3月9日校学术委员会研究通过)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深入开展,建立健全学生科技创新的激励机制,构建完善学生科技创新教育体系,激发广大学生科技创新的热情,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不断提高青年学生的科技创新水平,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1.科技创新奖励工作按学科分类,以发表论文、发明专利、学科竞赛的形式进行,由相关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2.校科技处、教务处、学生处、校团委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包括:选聘指导教师,制定培训计划,组织相应的课程建设,提供培训实验室的使用等等)。

二、奖励对象

山西工商学院全日制在校生。

三、大赛确认单位

山西工商工商学院校学术委员会

四、奖励时间

每年年终进行总结表彰奖励。 

五、奖励审批程序

个人提供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由二级学院会同教务处、科技处等部门审核,结果内网公示3天,无异议后上报学校批准。

六、奖励规定

学校对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参赛学生和指导教师进行相应的物质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获奖作品的指导教师在职称评定、教学成果奖评选、年度考核中予以重点考虑。每年评选一定数量的学生科技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并进行表彰奖励,此项表彰奖励活动每年进行一次。

(一)科技竞赛类

主办单位

等级

奖金(团体赛)

奖金(个人赛)

辅导教师

教育部

等政府部门

一等奖

2000

1500

对教育部、教育厅举办的重要赛事,予以奖励。

二等奖

1500

1000

三等奖

1000

800

教育厅

等政府部门

一等奖

1000

800

二等奖

500

300

三等奖

300

200

国家级学术团体、行业协会

一等奖

1000

500

二等奖

800

400

三等奖

500

300

省级学术团体、行业协会

一等奖

500

300

二等奖

400

200

三等奖

300

100

(二)专利类

在校生申请的专利权为山西工商学院专利的,学校予以奖励。 

1.国家发明专利,专利拥有者单位署名山西工商学院的,第一作者奖金5000元;第二作者奖励2000元;

2.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登记,专利拥有者单位署名山西工商学院的,第一作者奖金2000元,第二作者奖励1000元;

3.外观设计专利,专利拥有者单位署名山西工商学院的,第一作者奖金1000元,第二作者奖励500元;

(三)科研论文

    1.被SSCI、AHCI、ISSHP收录的论文及在《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的论文,作者单位署名山西工商学院的,第一作者奖励5000元、第二作者奖励2000元。

2.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并作者单位署名山西工商学院的论文,被收录第一作者奖励3000元,第二作者奖励1000元;

3.被《新华文摘》、《中国社科文摘》、《高校文科学报文摘》摘要论点的论文,第一作者奖励1000元, 第二作者奖励500元;

4.在我校认定的一级学术类刊物发表或被国际会议收录并作者单位署名山西工商学院的,第一作者奖励800元;第二作者奖励500元,

八、其它

1.学生个人或团体参加各类竞赛实行登记制度,登记部门为科技处,同时有关参赛的资料要统一归档。

2.同一类竞赛获奖超过一次以上按最高奖励等级奖励,不重复计算。

3.对于其它学术团体名义举办省级以上(含省级)的竞赛,本着重在参与,鼓励参与的原则,各分院、系部也可组织同学参加,获奖者将给予通报表扬。

4.获奖的在校生将按照参赛级别及所获奖项的高低在其综合素质测评加分,由学生处认定。

5.剽窃他人教学、科研成果、提供虚假数据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励的,一经发现,撤销奖励,追回奖金,并根据情节给予处分。

6、本办法所涉及的经费,从学校学生科创奖励基金、学校奖励基金中专项支出。

7、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办法由科技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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