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工商学院纪检委监察工作职责
信息来源:信息公开网   发布时间:2015-9-10   阅读:2912次    
 
山西工商学院纪检委监察工作职责
一、基本任务:在院党委和纪委直接领导下,维护党规党法,监督和检查党员,党的组织执行党规党法的情况,同各种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贯彻执行。
二、工作范围
1、负责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的教育。经常了解执行《准则》和党章的情况。及时收集党风、党纪和廉政建设的情况,总结和推广治腐倡廉、党风好的典型经验。
2、监督检查党员、党的组织执行党规党法的情况,深入调查研究处理一般违纪案件。
3、负责本部门的文件,信件的起草和会议的记录。负责有关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做好保密工作。
4、受理党员对处分不满的申诉和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5、审理报送党委及上报纪委审批的案件。
6、做好犯错误党员的考察工作。对需恢复党员权利的,应按时办理审批手续。
7、检查与指导基层党支部开展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8、配合行政监察搞好全院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工作。
9、进行廉政宣传教育,加强校园的廉政文化建设。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与内部有关的业务关系
1、对经检查已构成刑事犯罪的党员和党员干部,根据案件性质移交司法部门,有关部门将处理结果及时介绍到纪检部门,以便决定党纪的处理。
2、对违纪党员、党员干部,需要给予行政处分的应将材料及时转交院办处理。
3、对党员、党员干部的处分决定,调查报告及本人检查等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清案后及时地送人事、组织部门装入本人档案。
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有关工作。
四、职责
1、协助领导召开办公会议,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纪委有关文件, 安排布置日常工作。
2、组织人员调查了解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遵纪守法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3、参加违纪案件的了解调查,负责调查汇报和上报材料的审查。
4、掌握和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情况,及时处理提出的问题。
5、制定本岗位的月、季度、年度工作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实施,搞好检查总结。
6、举办廉政培训。开展廉政教育,搞好校园的廉政文化建设。
7、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纪检人员的作用,加强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把纪检工作搞好。
8、开展效能监察,落实惩防体系,建立相互监督长效机制。
五、权限
1、对一般党员违反党的纪律问题,有权决定对其进行调查了解或立案审查。对重大的违纪案件,有权建议决定停止其工作进行检查的权利。
2、对中层领导干部的违纪问题和案件,视其违纪程度,有权建议和提交院党委给予处理。
3、对一般党员的处分不服的申诉,视其处分情况,有权决定给予复查或驳回申诉。
4、领导外出或受其委托,可以行使领导职责和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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