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西工商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
信息来源:信息公开网   发布时间:2015-9-10   阅读:1876次    
 

     为树立良好的校风,教职工应当“为人师表、率先垂范”务必做到: 十要”“ 十不准”“十严禁”

1、坚持国家教育方针,德智体全面发展;不准违背国家教育教学的法律法规;严禁在学校公开发表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相违背的言论;

2、爱国守法,爱校遵规;不准参与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散布有损学校和教师形象、以及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

不信教、传教;严禁参与邪教组织、封建迷信、黄赌毒、非法传销等违法活动;

3、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不准违反工作纪律,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上课时间接打手机、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炒股、购物、玩游戏及其他影响正常工作和教学活动的行为;

4、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不准从事本职工作以外的经济活动;严禁私下拉拢和误导学生到校外进行考证、购物或与教职工本人有关联的商业活动;

5、坚守学术诚信,严谨治学;不准在课堂上敷衍塞责、擅离职守;严禁抄袭他人研究,学术不端行为发生;

6、规范行为、知荣明耻;不准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提供个人虚假资料、信息或向上级汇报虚假情况;严禁在各类考试中纵容学生作弊或自己组织、参与作弊等;

7、秉公办事,服务师生;不准以任何形式接受和索要学生或学生家长的宴请和馈赠。严禁利用评奖助学金、评先选优、推优入党、就业等工作谋取个人私利,行贿受贿、贪污浪费或收取回扣;

 8、要为人师表,作风正派;不准与学生发生任何暧昧关系,严禁邀请学生到教职工宿舍;

9、团结协作,关心集体不准推诿扯皮,贻误工作,主观臆断,随意决策;严禁在绩效考核、评先评优等工作中,对同事刁难或打击报复;

10.廉洁从教,廉政奉献;不准在上班期间赌博、打麻将和在校园公共场所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酒后开车,在校园超速行驶、乱停乱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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