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工商学院二级学院办公用品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的满足二级学院办公用品需求,有效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实际具体使用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望各学院遵照执行。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校各二级学院。
第三章 经费标准及核定
第三条 各学院每学年基本办公经费200元,教职工每人每学年35元,学生每人每学年1元。
第四条 控制各学院办公经费总金额,由各学院掌握使用,超出部分由各学院自行解决。
第五条 办公经费按照总人数进行核定,各学院教职工人数由人事处提供,学生人数由学生处提供,财务处核对,资产处经办。
第三章 领用程序及要求
第六条 各学院指定院办主任到资产处办理领用手续,持《物品领料单》到行政库房领取即可,每周二为领用时间。
第七条 领料单中物品名称填写要统一规范,以资产处公布的常用物品名称为准。
第八条 各学院每月5号到资产处核对上月领用数据。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资产处每月将各学院领用量做统计报表,经资产处长、经办人及领用人签字确认后报财务处。
第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资产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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