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工商学院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学校信息公开服务,保障全校师生和其他组织对学校办学的知情权,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特制订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开的范围内,未涉及机密及个人隐私,学校予以主动公开。具体公开范围参见《山西工商学院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形式
1、学校“信息公开”网站是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网址为:http://www.sxtbu.net(山西工商学院门户网站)
2、通过校报、校内广播、宣传橱窗、校园电视台、电子屏等校内媒体公开各类信息;
3、职能部门办公场所及网站均可查阅有关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不在主动公开的范围内,各部门根据自身需要提出信息公开申请的,可向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提出信息公开申请。
(一)受理机构
机构名称:
山西工商学院党委办公室(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党务公开)
山西工商学院学院办公室(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
办公地址:
太原市坞城南路99号综合楼4层403室
太原市坞城南路99号综合楼2层218室
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联系电话:0351-2218084
0351-2218114
传真号码:0351-7965833
电子邮箱:10921035@qq.com
通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南路99号
(二)受理形式
申请人应填写《山西工商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并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证明文件,通过信函、面呈、传真方式提出申请。
申请公开信息应当提供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信息的内容描述;
3、申请公开的信息的形式要求;
4、申请公开的目的和用途。
学院办公室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三)申请答复
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信息公开办公室将按照下列情况给予书面答复:
1、属于学校主动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依申请可公开范围的,书面形式答复申请人信息内容。
3、申请公开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或不存在的,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属于本校掌握,但能够确定掌握该信息出处的,告知申请人有关机关名称和联系方式。
因故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答复的,可以将答复期限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三、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的监督,接受并处理全校师生和其他组织对校内有关部门不履行信息公开职责的投诉,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山西工商学院学院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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