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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室校内公开选聘心理健康课程教师公告
文章作者:山西工商学院心理健康专题网   发布时间:2018-2-24   阅读:867次    
 
  2017年,《大学生心理健康》已确定为我校公共必修课。为进一步完善课程体系建设,充实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教思政厅〔2011〕1号)及学校《关于进一步规范教研室工作的通知》(院教函〔2015〕7号)文件精神,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室面向校内公开选聘心理健康课程兼课教师,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截至2018年2月前与我校签订劳动合同,且聘期考核结果在“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人员。

  二、选聘条件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师职业素质,热爱教育事业;

  2.身心健康,具备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能胜任教学工作;

  3.至少具备以下资格之一:

  (1)心理学、教育学、哲学社会科学类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  

  (2)心理学、教育学、哲学社会科学类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

  三、选聘流程 

  1.报名 

  报名时间于即日起,截至2018年2月26日16:00。申请者自行下载《山西工商学院校内兼课申请授课审批表》。填写基本信息,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597789827@qq.com。

  2.试讲 

  资格审核通过者以试讲方式参加选聘。试讲时间暂定于2月27日-3月1日,具体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试讲教材请参考《大学生心理健康——心理教育与心灵培育》(高等教育出版社),课题自定,试讲时间不少于20分钟,现场提交教案纸质版一份及PPT电子版一份。面试评委由教务处、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室负责人及心理健康课程专任教师组成。评分标准依照《山西工商学院应聘教师试讲评分表》执行。

  3.录用 

  根据试讲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需求1:1的比例择优录用。3月上旬办理兼课审批手续,发放教学资料。兼课教师工作量周课时不超过4课时。

  四、其他事项 

  1.参加选聘的人员请根据公告要求,认真填写报名表,确保所提供的信息、相关证明材料真实可靠。 

  2.联系人:王娟 

  3.联系电话:0351-2770296、18636103625 

  附件:山西工商学院校内兼课申请授课审批表


学生处  

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室

2018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