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了解新生心理健康状况,实时防控新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进一步提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兹定于10月25日——11月1日期间对全校2017级新生开展心理普测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时间:2017年10月25日至2017年11月1日,共计8天。
二、测评方式:手机端登陆个人账号进行测评。
三、有关要求如下:
1、充分重视、积极引导。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学院情况自行安排学生开展测评前的筹划及解释说明工作,务必使学生充分认识开展心理测评的意义,正向引导,避免误解。
2 、组织班委先行完成测评。心理咨询中心已向各二级学院心理工作负责人传达心理测评实施流程、系统使用方法,为保障测评的顺利进行,要求各班心理委员先行完成测评,熟悉测评系统,于班级集体施测时发挥引导、答疑作用。
3、保证测评的准确性。本次普测使用“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每名同学仅能登录测评一次,不能重复测评,测评提交后不能修改,各辅导员务必保证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成测评,不要胡乱填答。
4、测评结果反馈及后期筛查。本次测评针对全体2017年入校的学生,未测评学生名单于集体施测后及时报送心理咨询中心。全体学生测评完成后,心理咨询中心将反馈测评结果。各二级学院辅导员可以查询本班学生的心理测评情况,根据要求在20日内约谈,进一步筛查,确定重点关注对象。访谈过程中应填写班级谈话记录,在筛查结束后与筛查结果一并报送至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联系人:杨增
联系电话:0351-2218219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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