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校级“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学生组织”、“优秀社团”等通知
文章作者:团委   发布时间:2017-8-22   阅读:2251次  
 

各二级学院团委、学生会、社团:

  为更好地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励全校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在团的建设和各项工作中再创佳绩,鼓舞广大青年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团的岗位、竭诚服务青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弘扬三牛精神,推动团学社工作再上新台阶。校团委决定,在2017年“五四”期间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校级:“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学生组织”、“优秀社团”、“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红旗手”、 “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二、申报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学生组织”
(1)组织机构设置规范,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委能够积极发挥作用。
(2)班子成员政治素质高,工作认真,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在团员青年有感召力和影响力。
(3)工作制度健全有效,工作年初有计划、过程有记录、年终有总结,建立有二级学院团委(学生会)工作手册,并及时上报校团委。
(4)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丰富,注重实效,坚持组织团员青年每月政治学习制度,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记录。
(5)能围绕团的中心工作,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工作,在学生中形成正确导向。
(6)能保质保量,按要求完成校团委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年级考核前列。
(7)能认真做好团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健全落实团员证管理使用制度,团员年度团籍注册率达100%,按时收缴团费。
(8)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入党推优工作并积极督促申请入党的团员按时参加有关的理论和知识培训及其他相关活动。
(9)能够高效率完成校团委各项工作,工作有创新、有特色,成绩显著,团员参与踊跃,在青年中有影响。
(10)能积极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学生参加各项志愿服务,取得明显成效。
(11)“山西工商学院共青团”微信公众号关注率达到50%以上。 
(二)优秀社团
(1)社团组织遵守社团活动的有关规定,社团成员没有违纪行为;
(2)社团有明确的章程,内部工作机构完善,日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并按规定报批;
(3)能够积极参加校团委、社团联合会组织的会议和活动;
(4)社团发展建设取得优异成绩,在服务同学、活跃校园文化方面表面突出,在校内外有较大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5)社团无乱收费现象。
(6)参评社团必须在社团联合会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三)“五四红旗手”
(1)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能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在各项社会活动中做团员青年的表率。 
(2)热爱团的岗位,竭诚为团员青年服务,工作中积极主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善于总结经验,富有开拓精神,工作有创新、有成效。
(3)学习刻苦,勤于钻研,善于独立思考,学习成绩优秀,任职期满一年,并参加校级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训班且取得结业证。
(4)顾全大局,团结同学,作风正派,严于律己。善于听取不同意见,懂得关心人、体谅人、尊重人、做事公道正派,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5)积极组织、参加团日主题教育活动。
(6)遵守团的各项纪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坚持原则,有批评和自我批评精神。该年度无违纪现象、无挂科。
(7)素质拓展测评优。
(四)“ 五四红旗团支部”
(1)组织设置规范, 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 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
(2)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 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 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 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3)工作活跃, 有2项以上特色活动, 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 在所在学院和青年中得到高度认可。
(4)能配合二级学院团委按时收缴团费。
(5)“山西工商学院共青团”微信公众号关注率达到50%以上。
(五)“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会干部”
(1)政治上要求进步,注重理论学习。严格要求,模范遵守和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举止文明。履行团员义务,关心团的事业,积极参加主题团日活动、学生干部培训和各项集体活动,在团员青年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3)热爱本职工作,能够组织带领团员青年开展各种学习、文体活动,有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工作勤恳有效并得到广大师生们或团员青年的充分肯定。
(4)素质拓展测评优秀。
(六)“优秀共青团员”
(1)政治上要求进步,积极参加各级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做到不缺席,不迟到,努力为各级团组织的建设献计献策,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集体主义观念、遵守校规校纪、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3)学习努力,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活动,并有突出表现。
(4)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工作。
(5)素质拓展测评合格。
三、评选办法
  校级评选办法:“五四红旗团委”和“先进学生组织”按年终学院排名以及日常工作进行考核;“五四红旗手”每个二级学院1名;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按各二级学院团支部个数的15%产生)、“优秀共青团干部”(按各二级学院共青团干部人数的15%产生)、“优秀学生会干部”(按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干部人数的15%产生)和“优秀共青团员”(按各二级学院共青团员人数的1.5%产生)。名额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
  校级评选程序:各基层组织推荐,二级学院团委审查,校团委审核,校评审委员会审定批准。   
五、申报材料
(一)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先进学生组织、优秀社团:认真填写申报表,并附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附电子文本,主要反映班子建设、支部建设、主题活动、阵地建设、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工作措施和成效,一式两份。
(二)五四红旗手、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认真填写推荐表,并附主要反映个人先进事迹的材料1000字左右,一式两份,附电子文本,电子文本请于规定时间之前由各学院团委统一上报校团委。
(三)具体名额见所附名额分配表,请各学院团委按分配名额于4月21日将有关材料上报校团委审批。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及逾期不报的取消此次评选资格。
六、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统筹考虑日常工作表现与创先争优活动情况, 实事求是,严肃认真,通过申报评选,形成正确导向,激励和调动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拟申报单位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察,力求公正、公开、公平。
  “五四”表彰是一项全校性重要活动,意义重大,影响广泛。各二级学院团委接通知后,保质保量如期完成任务。
  注:“五·四”评优名额分配表及各项申报表见于内网,请自行下载。

  附件1:共青团山西工商学院委员会2016-2017学年“五·四”评优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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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2016-2017学年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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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3:2016-2017学年先进学生组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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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4:2016-2017学年优秀社团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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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5:2016-2017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tw/NewsPic/file/20170822/20170822174184048404.doc

  附件6:2016-2017学年五四红旗手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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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7:2016-2017学年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tw/NewsPic/file/20170822/20170822174114721472.doc

  附件8:2016-2017学年优秀学生会干部申报表

  /tw/NewsPic/file/20170822/20170822174897309730.doc

  附件9:2016-2017学年优秀团员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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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青团山西工商学院委员会
                                      201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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