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工商学院实验实训中心
 
关于开展实验室专项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实训中心   发布时间:2023-11-20   阅读:727次  
 

各二级学院:

近日,省内外发生了多起重大安全事故,伤亡惨重,教训深刻。根据省委会议精神和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现开展实验室专项安全检查,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所有实验实训场所

二、检查内容

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进行

三、检查方式与时间安排

自查(11月20日-21日):各二级学院要对所属实验室进行全方位安全检查与整改;

互查(11月22日):各二级学院之间要相互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安排见附件1);

学校检查(11月23日-24日):根据自查、互查情况,学校对实验室安全管理重点部位进行检查。

四、有关要求

(一)要坚决扛牢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牢记安全第一的原则,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聚焦重点领域、突出问题、重大隐患,全方位抓好安全工作。

(二)要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健全安全管理机制,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明确到人、具体到事,确保实验教学各个环节都能得到安全保障。

(三)要深入一线,排查问题隐患,深化整改整治,早发现早处置,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加强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四)要全面开展安全意识大教育,加强对教师和学生的安全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技能水平,切实把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积极配合兄弟学院开展互查,各检查学院于11月22日下班前,将互查结果纸质版(附件2)报教务处。

 

附件:1.实验室安全互查安排表

          2.实验室安全互查情况记录表

 

 

                            教务处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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