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工商学院实验实训中心
 
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实训中心   发布时间:2021-11-11   阅读:871次  
 

各二级学院:

实验室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是高等学校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2021年10月南京某高校实验室发生爆燃事件,再次敲响了实验室安全警钟。为了进一步建设安全校园,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晋教科函〔2021〕15号)文件精神,全校各实验室务必要全面彻底地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现将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一、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

各二级学院务必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强化安全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本部门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领导。

(一)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业务必管安全”的要求,成立二级学院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小组,制定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将责任层层压实。

(二)高度重视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深刻认识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

(三)对每次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进行详细记录,整改要求明确清晰、隐患问题立查立改、防范措施落实有效,切实消除风险和隐患。

二、迅速开展全面排查工作

各二级学院要在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和我校《关于开展春季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院教函〔2021〕16号)、《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院教函〔2021〕59号)精神基础上,根据已提交的整改方案、整改报告和当前实验室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排查。

(一)对全部实验室及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场所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无死角排查和整改工作,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二)着重开展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存储、使用、废弃物处置等专项排查整治。

(三)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逐条对照整改,不整改到位坚决不销账,形成安全隐患的闭环管理。

三、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各二级学院要从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实际出发,按照“全员、全程、全面”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系统的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

(一)要结合专业实际建立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必须进行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切实提高师生防范自救能力。

(二)要建立健全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特别是要符合实际、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于2021年11月下旬对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再次全面检查,对实验室安全工作不达标单位,限期整顿、整顿仍不达标将关停实验室,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在全校范围内通报批评。各二级学院将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于11月16日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后提交教务处。

联系人:龙城校区张晓强,电话2531027

    北格校区贾文霞,电话2531127


附件:1. 山西工商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2. 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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