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顺利完成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晋教高函〔2021〕33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情况,现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根据教育部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要求及填报说明,各教学单位完成基表四、基表五、基表六的数据采集和填报,并填写与统计数据相对应的信息汇总表,各表模板见附件1。
二、报送时间及方式
各教学单位务必于2021年9月22日下班前,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邮箱451342773@qq.com,纸质版由单位负责人、数据填报人签字后,报送至实验实训中心。联系人:龙城校区阎文星,联系电话:2531027;北格校区贾文霞,联系电话:2531127。
三、报送要求
1. 公共课、选修课实验教学项目由开课单位负责采集报送。基表四“实验所属学科”以及基表五、基表六“所属学科”,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填写本科专业代码前四位,数据填报中涉及到的相关代码,参照以下网址:http://202.4.130.200:81/zbdm.htm 。
2. 数据填报中的实验室名称和编号,严格按照《山西工商学院实验室编号与名称对应表》(附件2)规范填写。若各单位实验室有新建、变更、撤销等情况,需在9月3日前报实验实训中心。
3. 各单位要进一步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工作纳入教学规范化管理的内容,安排专人负责,准确统计,杜绝虚报、错报、漏报等现象,并保留重要资料备查。为保证统计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单位务必于9月1日前将《二级学院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联系人信息表》(附件3)纸质版文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交至实验实训中心。
附件:1.填报说明及各项表格模板
2.山西工商学院实验室编号与名称对应表
3.二级学院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联系人信息表
教 务 处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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