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工商学院实验实训中心
 
关于开展春季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实训中心   发布时间:2021-4-15   阅读:657次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山西工商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检查制度》,近期将由教务处、设备与信息化建设中心、保卫处、后勤处等部门联合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各实验室。

二、检查内容

1.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建设与安全隐患检查整改记录,如院部实验室安全组织体系、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职责是否明确,是否落实到位。

2.实验室安全相关制度建设情况及安全应急预案。

3.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安全文化建设以及安全准入情况。

4.危险化学品尤其是管制类化学品(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的领取、使用、存放情况,如台账是否规范、账物是否相符,使用、保管、处置是否合规等。


5.其它:实验室卫生环境、基础设施、设备安全、用电安全、逃生疏散安全等。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分各单位自查、学校检查和整改提高三个阶段。

1.单位自查(416日至426日)

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检查方案,对本单位实验室进行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2.学校检查(427日至430日)

学校组织开展现场检查。

3.整改提高(56日至514日)

根据学校检查组现场检查提出的安全问题,结合本单位实验室管理实际,继续进行整改,于2021517日前提交整改报告(龙城:阎文星2531027,北格:贾文霞2531127)。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按照学校部署,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常态化自查机制。

2.各单位要切实做好自查工作,按照全覆盖、零盲区的总体要求进行自查,深入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同时配合学校检查组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附件:山西工商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教  务  处           

   2021年415         

附件:

山西工商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生命健康和学校财产安全,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避免重大安全事故或安全事件发生,保障学校实验教学正常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室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

各教学单位分管实验室工作负责人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实验室管理员是直接责任人。除了对实验室日常管理负责外,还对所分管的实验室、办公室及附属场所的安全负责。

二、实验室安全检查内容

1.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包括是否建立安全制度措施、应急预案,责任人是否明确,是否开展安全教育等。

2.防盗情况:包括门、窗及时关闭情况、电子监控设备使用情况。

3.消防情况:包括消防器材配备与完好情况,遇火险时及时报警与正确使用消防器材自救知识掌握情况。

4.用电安全情况:线路安全、功率负载检查情况,不使用实验室时电源总开关关闭情况。

5.遇险逃生情况:包括实验室内人员迅速撤离时无桌椅、电线等扯绊,实验室正常使用时间大门严禁锁闭以及疏散通道畅通情况。

6.安全自查记录情况:包括实验室管理员对实验室安全及设备的检查维护、整改记录。

7.实验实训教学过程中,实验指导老师及实验管理员的在岗职责履行情况。

8.学校安全工作规定的应落实、应检查的其他实验室安全内容。

三、实验室安全检查方式方法

1.实验室自查

各单位实验管理人员必须每日时常察看实验室安全情况,每周至少一次进行全面检查,做到及时发现安全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节假日前检查

每学期放假、每逢法定假日前,实验管理人员需对各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并封闭各实验室,确保假日实验室安全。

对假期确须使用的实验室,应检查实验室使用申请记录和确定是否存在负责的实验室管理员或指导教师。

3.学校常规检查

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各实验室须接受由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如分管校领导、保卫处、设备与信息化建设中心、后勤处等)对全校各类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防范到位,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实验室安全检查纪律要求

1.实验室安全必须层层落实,各级安全检查责任人均应切实履行检查职责,各单位应积极配合检查。

2.发现丢失、被盗等案件时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严禁隐瞒不报和私下处理。

3.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时应及时、快捷采取相应救助措施并向有关方面报告,对知情不报、玩忽职守者,给予严肃处理。

4.对存在安全隐患重大、整改不力的实验室,应将其暂时关停,同时对其相关部门及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直至整改合格。

五、其他

1.按照分类检查的原则,教务处将重点对各实验室所涉及到的环境安全、用电安全、消防安全、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安全、设备安全等进行专项检查。

2.各实验室应根据各专业实际,制定相应的安全条例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制度措施,以及安全警示宣传教育标识、挂图等,张贴在实验室显著区域。

3.各实验室应设专人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实验室的日常安全检查制度和安全检查工作,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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