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工商学院实验实训中心
 
实验实训中心上课教师行为规范
文章作者:实训中心   发布时间:2018-3-22   阅读:1502次  
 

1.教师必须遵守实验实训中心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实验实训中心的工作安排。

2.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实验课堂教学质量负责。必须加强对课堂秩序的管理,维护课堂纪律,保证课堂教学的效果。

3.教师在上课前必须认真备课,做到实验课讲授课时不得少于本堂课的50%;学生练习教师需现场巡视指导,不得静坐,更不得从事与本堂课教学内容无关的工作。

4.教师必须在上课前10分钟进入实验室,熟悉设备性能,做好开课前各项准备工作,爱护学校设备,制止学生违规操作、野蛮操作。

5.教师必须严格遵守教学管理制度,不提前下课,上课过程中不得离开课堂;有调停课必须提前办理调停课手续,提前一天报实验实训中心。

6.教师需配合实验实训中心做好对学生的管理,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对学生正面引导,积极配合学校相关工作的要求。

7.教师应衣着得体、大方,举止文明,板书工整、清晰,不得带食物进实验室。教师在授课过程中不允许发表与课堂教学无关的言论。

8.教师需对学生上课迟到、早退、睡觉及做与上课无关事情等各类违反课堂纪律的行为及时制止,并进行教育。不得只顾讲课不管其他。

9.课程内容与互联网无关时,教师需切断网络,防止学生上网、玩游戏、购物、发表不良言论等,加强课堂监控。

   10.有违反本规定者,实验实训中心对相关教师提出警示,违反本规定两次以上者将上报学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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