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工商学院 — 设备与信息化建设中心
 
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文章作者:设备与信息化建设中心   发布时间:2018-8-20   阅读:1548次    
 

校园网络是我院进行教学、科研、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媒体,是提高学院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和造就高素质人才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校园网的管理,保证校园网稳定、安全、规范运行,更好的发挥校园网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作用,校园网络的所有接入用户必须遵守如下条款:

一、自觉遵守国家、地方的有关法规以及山西工商学院的有关规章制度。

二、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禁止传送有损国格、人格的信息。

三、不得利用校园网络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四、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的各项法律规定,不得擅自复制和使用网络上未公开和未授权的文件;不在网络中擅自传播或拷贝享有版权的软件;不销售免费共享的软件。

五、严禁在网络上传送具有威胁性、不友好、有损他人或学院声誉的信息;严禁在网络上接收和散布思想内容反动、不健康或色情信息。

六、入网用户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络系统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经授权的服务器、工作站。严禁破坏他人与公共网络信息资源的行为或其它恶作剧行为。

七、严禁对网络内的计算机进行端口扫描;严禁制造和传播计算机病毒;或利用病毒非法入侵他人计算机系统;不得非法阅读他人文件或电子邮件;不得滥用网络资源;不得利用网络窃取别人的研究成果或受法律保护的资源等。

八、为了保证网络带宽,严禁使用BT、讯雷等下载工具进行下载,建议使用FLASHGET、NETATS等FTP下载工具进行下载,一经网络平台检测到,将立即停止其网络使用。

九、不得擅自转让用户帐号或地址,或将口令随意告诉他人;禁止盗用他人用户帐户或地址使用网络资源。不允许私自与其他用户连网,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使用校园计算机网络资源。

十、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入网用户,学校将依照情节轻重,对其采取如下惩罚措施:警告、责令整顿、停止使用网络。并依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理,直至诉诸法律。

十一、对盗用网络造成经济损失的,除给予警告直至停止使用网络外,还要赔偿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视情节轻重处以所造成损失1—5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提交学校有关职能部门予以纪律处分;对严重影响山西工商职业学院声誉、情节特别恶劣的,学校将提起法律诉讼。

十二、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学生有义务及时向学院有关部门报告反映接受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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