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部、处、室、委、中心: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晋教人〔2016〕26号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范围:
入职满三年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的教职工。
二、时间安排
1、申请人员以部门为单位于6月12日前将《2016教师资格认定预审表》、《2016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预审汇总表》(见附件1、2)送交人事处,人事处初审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
2、申请人员务于2016年6月14-16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
3、申请人员务于6月17日(周五)下午3:00到西实训楼520进行现场确认(北格校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4、申请人员务于6月18—20日将相关认定材料送交人事处。
(注:上述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体检要求
应在山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体检。申请人员需在教师资格体检表中的“既往病史”一栏中如实填写,体检中如出现心脏、肝、胆、脾、肾项目异常和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者必须进一步做心电图、B超、胸片等相关项目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查。
四、普通话要求
申请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
高等学校中具有副教授以上教师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对其普通话不做要求。
五、岗前培训要求
高等学校中除副教授以上教师职称的人员外,须参加山西省高等学校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六、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要求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具有高等学校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除外)须参加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七、需提交的材料
1、 申请人员进行网上报名时,网上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打印一式两份并在承诺书上签名。
2、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下载《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件2),由申请人所在部门填写。
3、登陆山西省教育厅政务网(http://www.sxedu.gov.cn)下载《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见附件3)并到指定医院体检,提交申请人体检合格表原件。
4、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后取本科学历者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6、本人《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7、本人《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8、本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本人与网上报名照片一致的正面免冠(红底)1寸照1张。
10、本人近三年所任教学科、授课计划、课时、教学工作量、教案(6本)等原件。
11、申请人所有个人材料的复印件(全部复印件缩印至一张A4纸的正反两面)。
八、如有疑问请向人事处咨询。(龙城校区张老师:2218035北格校区温娜:2770283)
附件:
1、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预报表
2、2016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预审汇总表.xls.(附件1、2以部门为单位务必于6月12日前统一上交人事处,附件2提交纸质、电子版 )
3、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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