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生育后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所需资料:
准生证(孩子信息注册登记后交回)、出生证、出院证、住院发票
注意事项:
1.准生证原件、复印件;
2.出院证、住院发票原件由社保中心收回,不予退还,请根据个人需要留存复印件;
3.孩子出生后六个月之内务必将以上证件交回人事处(每月1-20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