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的报销流程
信息来源:人事处  阅读:1625次  
 

女职工生育后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所需资料:

准生证(孩子信息注册登记后交回)、出生证、出院证、住院发票

注意事项:

1.准生证原件、复印件;

2.出院证、住院发票原件由社保中心收回,不予退还,请根据个人需要留存复印件;

3.孩子出生后六个月之内务必将以上证件交回人事处(每月1-20号办理)。

 
 
 
山西省太原市坞城南路99号  (山西大学南3000米)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400-656-1986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号    (晋)ICP备050055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