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院(部)评估试点工作暨2021年度专项评估“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学校于2021年11月组织对14个教学单位、12个专业、37门课程开展了2021年度专项评估工作。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巩固专项评估成效,积极培育“持续改进”的质量文化,进一步对标新一轮审核评估持续整改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此基础上开展本年度院(部)试点评估暨2021年度专项评估“回头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年9月20日—11月27日
二、评估范围
(一)院(部)评估试点工作
原则上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试点评估。承担首批山西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教学单位须申请参加试点评估,其他教学单位不做要求。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专项评估“回头看”工作
原则上对参加2021年度专项评估的专业和课程开展“回头看”。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三、评估程序
(一)自评阶段(9月20日至10月20日)
教学单位组织教学工作、专业和课程建设的相关负责人对照2021年度专项评估专家的反馈意见,围绕2022年3月提交的《专项评估整改方案》,认真梳理和分析落实情况,加强自评自建与持续整改,充分突出“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顺利完成整改自评工作。
申请参加院(部)评估试点工作的教学单位须填写《院(部)评估试点工作申请报告》(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报告”);参加2021年度专项评估“回头看”工作的专业须填写《专项评估整改报告》(附件3,以下简称“整改报告”),同时登录“山西工商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障监测平台”(http://10.2.5.41/login.jsp),提交专业教学状态基本数据;参加2021年度专项评估“回头看”工作的课程须填写《整改报告》。以上工作须于2022年10月20日前完成,纸质版、电子版资料各一份提交回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二)评估阶段(10月21日至11月11日)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联合学校相关部门,组织邀请校内外领域专家、青年教师观察员、学生观察员成立本年度评估专家组,在审阅教学单位《申请报告》或《整改报告》的基础上,按计划开展线上评估或入院(部)评估,通过听取汇报、审阅材料、听课看课、访谈座谈等方式,对持续整改落实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三)反馈阶段(11月12日至11月30日)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综合专家组线上评估或入院(部)评估的总体情况,制定问题清单,反馈至各教学单位,形成本年度写实性评估总结报告提交至学校。
(四)整改阶段(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各教学单位建立健全质量持续改进机制,对评估中存在的教育教学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制定改进方案和措施进行质量改进,并对改进措施的有效性适时进行评价,落实成效,形成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质量文化。各教学单位需将《专项评估持续整改总结报告》(附件4)于2023年3月31日前提交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院(部)评估试点工作和专项评估“回头看”工作应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的指导方针,按照评估指标体系和规范要求做好梳理总结,进一步查找教学单位在教学工作、专业和课程建设的问题,理清建设思路,加强内涵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二)各教学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此项工作当作审核评估前的一次诊断评估,进一步完善各教学单位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院(部)评估试点工作和专项评估“回头看”工作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公布,对整改落实认真的教学单位、专业和课程,学校将在建设上给予支持。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 敏 李 亮
联系电话:0351—2531165
电子邮箱:sxtbutqmac@163.com
联系地址:龙城校区厚德楼313室
附件:1.院(部)评估试点暨专项评估“回头看”专业与课程名单
2.院(部)评估试点工作申请报告
3.专项评估工作整改报告(专业评估/课程评估)
4.专项评估工作持续整改总结报告
山西工商学院
2022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