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规范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完善毕业生就业工作交接流程,确保各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顺利衔接和持续稳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山西工商学院就业工作交接管理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各二级学院遵照执行。
山西工商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
交接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规范毕业生就业工作交接流程,在发生人员变动时,保证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顺利衔接和持续稳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人员范围为因离职(岗)或岗位调整而引起工作变动的毕业班辅导员、工作接收人员。
第二章 交接内容
第三条 离职(岗)或调岗的毕业班辅导员应向本学院指派的接收人交接下列毕业生就业基础资料:
1.历届毕业生花名册;
2.历届毕业生联系方式(电话、QQ群、微信群);
3.历届毕业生就业协议、劳动合同及毕业生相关就业资料。
第四条 离职(岗)或调岗的毕业班辅导员应向本学院指派的接收人详细交接尚未完成或正在办理的毕业生就业工作,确保相关事宜按时办结,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完成应向本学院就业工作负责人及接收人进行说明。
第三章 交接流程
第五条 二级学院在毕业班辅导员提出离职(岗)或调岗时,应按以下流程办理交接手续:
(一)离职(岗)或调岗的毕业班辅导员需要对原岗位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档案、资料及相关事项进行整理、汇总,详细填写就业工作交接表(见附件)。
(二)二级学院指定交接人员与毕业班辅导员沟通与对接,核对交接资料。
(三)本学院就业工作负责人签字确认交接工作表,报送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四)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按照二级学院报送的离职(岗)或调岗的毕业班辅导员交接的就业工作内容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负责人在其离校单上签字。
第四章 交接原则
第六条 离职(岗)或调岗的毕业班辅导员应认真仔细列明需交接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内容,不得故意隐瞒相关内容,滞留相关资料。
第七条 工作接收人应严格按照已列出毕业生就业工作内容,检查、核对相关资料,如果发现相关资料不完整或有缺失,应及时与交接人进行沟通,保证接收的材料完整全面。
第八条 二级学院就业工作负责人应对交接工作内容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交接过程应进行现场监督,确保交接工作顺利完成。
第五章 附 则
第九条 对因未按要求完成交接工作、在工作交接过程中弄虚作假,造成损失或重大影响相关责任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并追责。
第十条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山西工商学院就业工作交接表
就业指导中心
2019年10月23日
附件:
山西工商学院就业工作交接表
|
交出人
|
|
部门
|
|
职位
|
|
交接
原因
|
£离职
£调动
£休假
|
交接
文件或物品
|
交接
具体内容
|
交接
数量
|
存放
路径
|
交接
情况
|
交接
日期
|
备注
|
|
|
|
|
|
|
|
接收人
|
|
部门
|
|
职位
|
|
接收
日期
|
|
二级学院意见
|
|
就业指导中心意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