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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工商学院外事办及外事人员工作制度
文章作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发布时间:2019-11-8   阅读:1200次    
 

山西工商学院外事办及外事人员工作制度


一、总  则

我院根据国家外事工作管理规范,对学院各外事项目实施管理职责,根据学院发展战略和规划,统筹学院对外资源,协调各部门对外事务,以便推进学校的改革与发展。为规范外事办工作,特对部门职能、工作原则、外事人员工作制度及守则等做下列明确规定。 

二、外事部门机构职责

外事办的中心任务是引进智力和人才,促进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协助校领导制定对外交流的策略、方针、条例和规定,并负责贯彻、协调实施。 

具体职责如下:  

1.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开发先进的教育项目和资源,实行国际化、现代化的双向文化教育交流。      

2.为有志出国深造的国内学生提供咨询服务及优质培训课程。 

3.建立我院对外活动的档案。  

4.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积极招收外国留学生来我校学习并做好留学生管理工作。 

5.聘请优秀的外国文教专家、外籍教师。

6.负责校领导、教师等出国访问相关手续的办理。

7.负责学校的对外各项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  

三、外事工作总原则

1.内外有别:外事工作尺度坚持内外有别。

2.外事授权有限:办事要遵守国家有关的政策和制度。

3.及时请示汇报:问题出现的第一时间先电话汇报,然后递交文字材料,报告处理结果。

四、外事工作制度

1.积极鼓励对外交流与合作,严格遵循教育部、公安部、外交部有关规定进行。国际合作教育遵循教育部有关办学、考试、管理等规定操作。

2.规范外专、外教管理。严格按照教育部、外专局、外交部、公安部条文执行。 

3.规范出国考察、培训和讲学、交流的选派与管理工作,理顺各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关系。

4.出国(境)交流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制度,在国外期间要严守党和国家的机密,遵守我国及所在国的法律、法令,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维护国家的安全与尊严,维护学校的声誉。出国期满后按时回校报到,并以书面形式递交有关出国期间学习、工作情况。外事办根据汇报情况作相关报导。

5.学校各部门开国际交流会议(包括港澳台地区),由国际交流中心负责筹备。有关筹备人员应在既保持会议质量,又尽可能节约经费的原则下,合理设计会议的具体程序,周到地安排参加会议人员的接待,保证学术会议按时、顺利地召开,并做好学术会议的资料档案工作。

6.被接受来我校外教人员和留学生(条件成熟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对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持友好态度,政治上无反动倾向; 

(2)被聘请的外籍教师必须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教育部等部门法规和我校校规、校外事办有关条件规定行事;   

7.对于外籍教师的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国家规定或合同规定外籍工作人员经费开支。不擅自提高或降低外籍工作人员待遇。如有特殊原因需提高生活待遇者,须先报学校批准。                                         

8.外事工作人员在与外方人员进行交流时,应注重礼节,发展友谊。 

五、外事工作人员守则

1.忠于祖国,发扬爱国主义精神,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利益,维护民族尊严,不做任何不利于祖国的事,不说任何不利于祖国的话。  

2.在一切对外活动中要严格按照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办事。自觉遵守外事法律、法规,如实反映情况,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坚持外事无小事原则。  

3.分清内外,提高警惕,严守国家机密,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在涉外活动中,既要热情友好,以礼相待,又要提高警惕,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不泄露内部情况。

4.站稳立场,坚持原则。警惕和抵制敌对势力推行和平演变的图谋,自觉抵制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侵蚀。   

5.谦虚谨慎,不卑不亢,讲究文明礼貌,注意服饰仪容。既不卑躬屈膝,又不高傲自大;既不妄自菲薄,又不盛气凌人。待人接物要做到言谈文雅,举止得体,仪态端庄,彬彬有礼。  

6.廉洁奉公、勤俭节约。坚持勤俭办外事的原则,反对铺张浪费。在对外交往中严禁索贿受贿,发扬“勤俭办外事”的优良传统。  

7.顾全大局,发扬风格,协调配合。对外工作,从大局出发,“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 ,以礼相待,以诚相待,做到落落大方,不卑不亢,各方以国家利益为重,协调配合、通力合作,共同办好外事工作。在国外遵守所在国的法律,尊重所在国的风俗习惯,不搞种族歧视。 

8.不许背着组织同外国机构和外国人私自交往;不许利用职权和工作关系营私谋利;不许向外国人索受礼品,严格执行收授礼品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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