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训学生请销假制度
为确保军训工作顺利实施,新生军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新生军训期间请假,本人要写请假申请,填写请假条,自教官、辅导员逐级请示,按批假权限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队(离校)。
二、请假半天以内(不离开学校),或临时离开训练场,由教官审批,但告知辅导员知情并登记。
三、请假半天以上,一天以内(不在外住宿),先请示教官同意签字后,由辅导员审批并登记。
四、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经教官、辅导员同意签字,报二级学院书记审核批准,并报军训办公室备案登记。
五、三天以上,一周以内,按第四条款逐级审核同意签注意见后,报军训办公室审核批准。
六、一周以上,按第五条款逐级审核同意签注意见后,报主管院长批准。
七、请假学生要按时归队,特殊情况(突发急病、自然灾害等)要采取措施说明情况,进行续假,归队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八、请假学生归队后,要向教官、辅导员报告、销假。
九、学生因身体缺陷等原因,确实不能参加军训者,可免于训练。但需本人提出免训申请,报二级学院及军训办公室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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