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全面推行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指导意见
文章作者:党委   发布时间:2018-6-11   阅读:2857次  
 

工商党〔201820

 

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全面推行党支部  

主题党日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近日,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晋组通字〔201819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同时结合我校实际,就各基层党支部全面推行主题党日活动提出如下要求: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一项重要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支部主题党日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紧密结合,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活动开展。

2、主题党日活动以支部为单位,每年年初党总支要审定下设教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制定的全年主题党日活动方案和计划表并汇总上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党支部每月(假期除外)相对固定的指定一天为集中主题党日活动日,内容和形式自选,月底之前将当月主题党日活动情况书面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6月底将上半年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总结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3、推行主题党日+”活动。在精心组织党员完成好支部主题党日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阶段性工作部署和本支部实际,积极探索推行主题党日+”活动。可以组织党员开展三会一课支部是我家即兴演讲、学党史讲党史、知党情、参观革命遗址,组织党员听党章党规宣讲和优秀党员先进事迹报告、观看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图片展和优秀电影等。

4、主题党日活动将纳入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日常管理。党支部要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和纪实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做好活动记录。党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情况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和评优评先的依据。

基层党支部要在 “七一”前后集中开展一次“重温入党誓词,坚定理想信念”为主题的党日活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615日前将参加活动方案(包括时间、参加人员、组织形式、活动内容和经费预算明细等)上报学校党委,审核后组织实施,活动经费统一从学校党费中列支。

附:省委组织部《关于全面推行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指导意见》

             中共山西工商学院委员会

        2018611

 

关于全面推行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  

指导意见

 

全面推行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有效载体,是党支部开展工作、党员参加党的生活的制度保证,是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加强“三基建设”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省各地各单位以党支部为单元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创新了组织活动方式,取得了积极成效。为更好总结运用和规范完善主题党日活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央、省委有关要求,现就全面推行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扎实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使党支部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山西篇章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活动要求

主题党日活动必须强化政治性、体现庄重感、注重时代性,结合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经常性地开展理论学习和政治教育,引导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强化分类指导,激发基层活力,坚持常抓不懈,让党员养成参加组织生活的习惯和自觉,增强对党组织的归属感,使党组织更有凝聚力、影响力。

()主题设计。要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本地本单位中心工作,结合支部和党员特点,创设活动主题。每年年初,县级党委组织部门、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结合年度重点工作、重要任务和重大时间节点,分领域分行业对全年活动主题作出预安排。基层党支部根据实际进一步明确每月活动主题。基层党委要加强指导把关,确保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做到不偏、不空、不虚

()时间安排。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时间不少于半天。农村(社区)党组织按照县(市、区)委或乡镇(街道)党委要求开展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处理好工学矛盾,合理安排活动时间。每年“七一”等重大节庆日期间,要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性的主题党日活动。

()参加对象。主题党日活动覆盖支部全体党员,也可根据活动主题,吸收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群众代表等参加,并积极接纳外来流动党员参加。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活动,发挥好“头雁”效应。农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等要参加所在支部的活动。

()组织方式。以党支部为基本单元开展活动。也可根据活动主题和工作需要,组织多个党支部采取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结对共办等形式,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以党小组为单元开展活动。

()活动程序。主题党日活动一般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活动开展前,要提前告知党员活动内容和要求。活动结束后,可以书记点评、公告通报等方式做好活动小结。活动举办场所应悬挂党旗,党员要佩戴党员徽章。

三、活动内容

不同领域党支部要根据活动主题,结合实际确定具体的活动内容和形式,切实增强主题党日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使主题党日成为党员学习日、党员议事日、党员奉献日。

()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和本党支部的决议。

()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章党规,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讨论决定或参与决定本单位重大事项,团结和组织党员、群众完成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

()报告支部工作,讨论支部工作计划,研究支部建设的重要问题。

()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按照规定集中交纳党费。

()按照规定进行党务公开。

()密切联系群众,开展结对帮扶、志愿服务、公开承诺、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等活动,组织党员为群众办实事好事。

()开展党内激励关爱帮扶,帮助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解决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

()紧紧围绕中心大局,用好“党员先锋行”实践载体,引导党员积极投身实现“两个持久”“三大目标”等中心工作和本单位重点任务。

各领域党支部要紧扣活动主题,创新形式载体,通过邀请党员领导干部、优秀党组织书记、先进典型等为党员讲党课,组织党员到红色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扶贫联系点、党建示范点等进行现场教学,开展入党宣誓、重温誓词、诵读党章、廉政教育、技能比武、建言献策等活动,着力提升主题党日活动的效果。充分发挥山西组工网、智慧党建APP、远程教育平台的作用,组织党员参加网上学习、开展“微党课”等。

四、组织领导

1.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把主题党日活动纳入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专题研究、分类指导,强化督查、定期考评。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采取随机抽查、派员参加等方式,对基层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基层党委要制定年度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加强日常管理。党支部要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和纪实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做好活动记录。活动开展情况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2.抓好分类指导。坚持贴近基层实际,注重区分农村、社区、学校、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不同领域,把握不同群体党员工作和生活特点,在活动主题、活动内容、活动方式、工作措施上提出具体要求。服务行业、窗口单位等不便于集中开展党员活动的党支部,可采取分期分批等方式开展。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因岗制宜,按照小型、分散、灵活原则开展。对流动党员,应尽可能组织参加其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活动,确有困难的,经党支部批准,可就近参加工作或生活所在地党支部的活动,也可采取网上学习、微信交流、返乡“补课”等灵活方式参加活动。对离退休党员及年老体弱党员,要综合考虑实际情况,以适当方式组织他们参加活动。

3.注重活动效果。主题党日活动必须防止随意化、形式化、平淡化、庸俗化,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保证活动的严肃性。严禁以主题党日活动名义游山玩水、观光娱乐等。要注重解决问题,坚持解决党支部自身建设中的问题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统一。对搞形式走过场、敷衍了事的党组织,要严肃批评、责令整改;对不负责任、工作不力的党组织负责人,要诫勉谈话。党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情况要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和评优评先的依据。

4.加强工作保障。各级党组织要为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创造条件,提供坚实保障。以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为契机,大力加强党员活动室、党员服务中心等活动场所建设,建好用好各类开放式组织生活基地,推动党组织活动场所共建共享。进一步加大党费保障力度,多渠道落实主题党日活动经费。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对活动经费的使用管理,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推广经验做法,选树先进典型,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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