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工商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理事会选举办法
文章作者:党委   发布时间:2012-5-16   阅读:4784次  
 
 

山西工商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理事会选举办法

 

根据《山西工商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章程(草案)》的规定和第一次会员大会筹备小组意见,经中共山西工商学院党委原则同意,制定本办法。

一、理事候选人资格条件

山西工商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从山西工商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第一次会员大会会员中产生。候选人应具备如下条件:

1、候选人必须是本会的会员;

2、候选人应具有较丰富的思想政治工作经验和理论水平,并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具有一定的感召力和影响力,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3、候选人应自觉遵守研究会各项规定,热心研究会工作,愿意为会员服务和履行应尽义务。

二、理事会构成

理事会总人数41人,为会员总数的23%。理事范围包括了校党政机关各工作部门及各二级学院。

三、选举名额

理事:41名,其中:会长1名、名誉会长1名、副会长5名、常务理事8名、秘书长l名、副秘书长3名。

四、理事选举办法

1、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实行等额选举,应选名额41名,实选41名。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2、会长、名誉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会长提名秘书长、秘书长提名副秘书长候选人,均从当选的理事中推荐产生,并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3、选举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不对每个候选人单独表决;

4、表决分为赞成、反对、弃权三种。赞成票数超过表决人数2/3以上方为有效。

五、本选举办法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在选举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由选举领导小组裁定。

 

 

 

 

山西工商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

第一次会员大会选举领导小组

 

二○一二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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