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工商学院 — 财务处
 
山西工商学院二级学院经费管理办法
文章作者:财务处   发布时间:2017-10-15   阅读:1874次    
 

一、目的

      为适应学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落实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激发二级学院的办学活力和创新力,提高办学效益,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结合学校实际,制订学校二级学院经费及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所有二级学院。

三、二级学院经费管理的原则

(一)二级学院经费管理要符合国家财经法规,服务于二级学院的教育教学,服务于师生。

(二)二级学院经费管理是学校经费预算的组成部分,实行二级学院院长、总支书记分类负责制。

(三)二级学院经费标准经学校负责人审批后,由财务处按标准及人数编制预算计划,实行项目切块管理,包干使用。各项经费须专款专用,不得移作他用。节余部分结转下年度使用,超支不补。

(四)二级学院经费由各二级学院建立台账进行登记,财务处单独核算。                      

(五)二级学院发生预算外的特殊项目,需上报预算补充申请,报学校负责人审批后办理。

四、二级学院经费项目

      二级学院经费项目分为日常业务经费和专项业务经费两大

类,其中:日常业务经费包括学院层面日常教学科研业务费、学生活动经费和行政办公经费三部分。专项业务经费指学院统一安排的由二级学院实施的教学科研及学生活动经费等。

五、二级学院经费列支范围

(一)教学科研业务费列支范围

      教学科研业务费主要为日常教学运行费用,细分为实验实习费、教师进修费、专业建设费、科研及学术费、学生科技竞赛费、图书资料费及特色建设费等。

      1、实验实习费:用于教学实验、实训、实习(含“2+1”项目)及毕业设计(论文)、毕业汇报演出环节中所消耗的材料费、试验费、试剂费、加工费、运杂费、低值易耗品、外单位仪器设备使用费、交通费、服装费、保险费、伙食补贴费、合作单位收取的管理费等;学生用资料费、复印费、图纸费及外购标本模型、工具器具等教学仪器设备费;实习及毕业设计(论文)环节中外校教师及企业人员的指导费、答辩费。

      2、教师进修费:用于教师(含辅导员)参加各类教学会议、教学调研、教学行政出差的进修会议费及市内外交通差旅费。

      3、专业建设费:用于支持教学改革、学科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中外请专家的指导费、答辩费、编写教学文件(含教材)费及邀请校外企业或专家组建的专业教学指导的活动费等专项费用。

      4、科研及学术费:用于开展学术报告和专家讲座的专家聘请费及教师教研活动费等。

      5、学生课外科技活动费:用于支付学生课外科技活动中各项开支的经费,含科技制作中材料消耗费、参加竞赛费用、教师指导用、奖励等。

     6、图书资料费:用于二级学院订阅报刊、杂志和购买图书、参考资料,以及教师教材、讲义、资料的购置和复印等开支。

     7、特色建设费:用于经学校审核通过的特色建设,目前只针对通才学院予以列支。用于通才学院统一组织的学生素质拓展训练、生存挑战训练、暑期游学、野外拉练、合作交流等项目的培训费、差旅费、材料费、资助费等;特色项目招生宣传的印刷费、材料费、差旅费等。

(二)学生活动经费列支范围

      二级学院学生活动经费是指学校根据定额标准和院部学生人数(本学年在校生人数)计算的用于二级学院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风建设、校园文化(含院系文化、公寓文化及二级网站建设更新)建设、学生事务管理(含新生入学典礼及毕业生毕业典礼内容)、学生党团建设、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创业教育以及各类学生学术、文体活动等必需的经费。

学生活动经费具体可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开展日常学生工作及活动所发生的资料费,如购买笔墨、纸张、颜料、电池、复印、电脑刻字、喷绘、奖状、请柬、彩扩、磁带或碟片、演出或比赛服装费、场地费等;

      2、开展学生活动所发生的食品费:饮料及少量误餐费;

      3、开展学生活动所发生的交通费用(原则上乘坐公交,出租车每次要作出说明);

      4、奖品费:用于奖励在学院专题教育、文体活动、党团活动、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创业教育等各类评比、比赛中获奖学生的奖品;

      5、讲座费、劳务费:学生活动讲座课时酬金、二级党校课时酬金、竞赛评委、指导教师、裁判员的劳务费等。

      6、特殊学生慰问费。

(三)行政办公经费列支范围

      1、办公用品费:是指行政办公用品费、办公资料印刷费及各班级用于行政的工具器具的购置和维修费用。

      2、通讯费:用于开展行政工作耗用的固定电话费。

      3、业务活动接待费:二级学院用于开展业务活动的接待就餐费用。

六、二级学院经费预算标准

      1、教学业务费

    (1)实验实习费:按学生人数核定,艺术类专业(艺术设计学院音乐学院、传媒学院、通才学院)每生12元,其余二级学院4.5元;学前教育学院按12元划拨。

    (2)教师进修费:按教职人数每5人一个进修标准,每个标准1500元(教师短期进修经费,包括培训费、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助等)。

    (3)专业建设费:每学年4500元(含专业宣传费)。

    (4)科研及学术费:每学年7500元(用于学术讲座及教研活动,其中每学年院级学术讲座不少于8次〈不含新生专业教育〉)。

     (5)学生课外科技竞赛费:每生每学年6元。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每年12000元。

     (6)特色建设费:每生每学年225元。

      2、学生活动经费

      每学年7500元基数的基础上,按年级及学生人数予以核定,标准为一年级12元/人,二年级9元/人,三年级6元/人,四年级3元/人。

      3、行政办公经费

    (1)办公用品费:基数200元,教职工每人每学年35元,学生每人每学年1元。

    (2)通讯费:学生人数〈1800人的院部,每月150元;学生人数〉1800人的院部,每月225元;每学年按10个月核计。

    (3)业务活动接待费:按大学院9000元/学年,小学院7500元/学年核计(注:大小学院按学生人数划分,暂定1500人以上为大学院,1500人以下(含1500人)为小学院)。

七、二级学院经费使用原则

 (一)应本着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根据全年的工作计划妥善安排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学校各项经费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二)讲课费、津贴、奖金等可以用领款单签名领取(附名单、金额)外,其余报销必须以正式发票为据。

(三)禁止以白条或冒名签领方式办理报销,每张发票要有经办人、证明人签字。

(四)应按规定时间及时完成报销工作,在报销时应汇总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支出,并在报销单上注明项目名称。

(五)经费购置资产或设备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应到资产处或设备中心办理固定资产的入账手续。

(六)各类专项经费应专款专用,不得变相使用专项费用。

(七)所有经费报销发票及附件均需符合学校财务报销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

八、二级学院经费列支与报销程序

(一)教学业务费由二级学院院长审批,学生活动经费由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审批,行政办公经费中办公用品费及通讯费由二级学院院办主任申领统计,行政办公经费中业务活动经费由二级学院院长和党总支书记共同签字后列支。

(二)所有教学业务和学生活动经费在使用前必须按照学校请示报告制度规定的要求先行请示,经校长或由校长授权的分管校领导批示后,按批准的内容、额度列支,不得超支;超支部分需另行或重新请示报告。行政办公经费由二级学院在预算内支出即可,不需履行事前审批程序。若实际报销的费用与请示报告上批准的额度不一致的,财务处有权拒绝报销。

(三)借款流程:二级学院经办人起草请示报告,二级学院院长或书记签字,费用对口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院长签字,二级学院经办人持审批后的请示报告,填写借款单,二级学院院长或书记签字,会计签字,财务处长签字,出纳付款。 

(四)经费报销流程:各二级学院经办人持审批后的请示报告,填列经费支出报销单,二级学院院长或书记审核签字,财务处二级学院会计审核签字,财务处长审核签字,会计编制记账凭证,出纳付款。

九、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山西工商学院二级学院经费划拨及管理办法(2013版)》(工商院〔2013〕61号文)废止。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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