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委、中心(所):
为进一步规范财务付款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经院领导同意,财务处决定从即日起,规定在每周周二、五两天集中办理付款手续,请各部门提前办理报销审批手续,确保在规定时间前审批手续完备,以不影响正常付款业务。
如有特殊情况,请填写紧急付款申请单(详见附件),经院长批准后办理付款手续。
特此通知!
附件:/department/cwc/NewsPic/file/20180731/20180731163623262326.xls
财务处
2018年5月14日